欧博官网2021年船用燃料油市场大事记
栏目: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3-12-04

  2021年第一批低硫燃料油出口配额下发共计500万吨,同比减少50%。其中中石油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149万吨。中石化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240万吨。中海油成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40万吨。中国中化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32万吨。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39万吨。

  从企业来看,2021年低硫燃料油出口配额仍倾向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除了浙石化获得39万吨低硫燃料油出口配额之外,传统地方炼厂仍无缘低硫燃料油出口。

  2021年1月欧博官网,舟山市商务局向浙江自贸区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及托克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颁发了《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资质证书》。

  据资料显示,浙江自贸区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由华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百分百控股。主要从事船用燃料油的销售、加注业务,其他燃料油、非标油品及成品油的销售、调和、仓储及集中结算等配套业务。托克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06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油、煤油(含航空煤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燃料油等等。

  此次浙江自贸区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及托克能源(浙江)有限公司获得保税经营资质,标志着两家企业作为供油商正式介入舟山供油市场,同时也意味着舟山保税船用燃料油市场再增新力量,保税船燃供应企业增至16家(5家全国牌照+11家舟山牌照)。

  3月8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管委会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正式签订了《保税船用燃料油一体化供应协议》,标志着长三角港口海事服务一体化迈出坚实步伐,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中石油上港(舟山)能源有限公司和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首批沪舟保税船用燃料油跨港直供试点企业,沪浙两地共同建立港口经营备案手续和供油市场监管互认长效机制,助力试点企业常态化开展跨洋山港区供油业务。两地交通港航部门还将在这2家供油企业试点基础上,共同建立一体化供油船舶名录库。双方将以船用燃料油一体化供应作为浙沪海事服务合作的新起点,有序扩大试点范围,拓展深层次合作,共同推进两地国际航行船舶综合海事服务和LNG加注等领域的广泛合作,携手推动建设“长三角海上合作示范区”。

  3月14日,中石化燃料油山东分公司加油船“大东凯6”轮抵达三号锚地,为来山东港口青岛港挂港加油的大型油轮“ESCAPADE”轮成功加注1500吨低硫船舶燃料油。此举标志着山东港口青岛港全力促成的在青岛地区外锚地为过路船舶提供挂港加油业务的首单落地,开创了青岛地区挂港加油业务的先河,也将进一步促进山东港口保税船用油市场的发展。

  此次青岛地区实现挂港加油业务,将吸引更多非靠泊山东港口青岛港的国际航行船舶在青岛地区进行燃油补给,全面提升山东港口青岛港船供油市场竞争优势,助力“东北亚船用油加注中心”建设。未来来看,以青岛港为中心的山东港口集团将成为中国保税船用油市场迅速发展的新力量。

  4月26日商务部在《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将海南省省内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下放海南省人民政府,经批准的保税油加注企业可在海南省省内为国际航行船舶及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海南省成第一个在省域范围内获得保税油地方经营许可权的地区。

  保税经营权下放海南,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企业可以进入海南保税船用油市场,而企业不断增加,可以有效改善此前海南保税油加注价格偏高,加注量较少的现状。且据金联创获悉,目前已经有至少两家企业在接洽此事,意图进军海南保税市场。同时,近年来为促进保税船用油发展,海南洋浦海事局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及时推出多项保税油加注业务创新举措,服务辖区保税油供应企业。

  未来来看,随着海南保税油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海南保税船用油业务的不断发展,预计2021年海南保税船用油加注量有望突破25万吨。

  6月29日下午,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首单加注活动在盐田港区举行,随着2700吨保税燃油缓缓注入“ZIM Virginia”国际集装箱班轮内,标志着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首单加注正式落地。

  2020年10月,由深圳市盐田区率先提出的“赋予深圳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被列入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在多方共同努力和推进下,2021年6月18日,首批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经营牌照正式颁发,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中海深圳船舶燃料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获颁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经营牌照。6月22日,深圳市将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零售业务许可证001号授予盐田港集团。此举也意味着中国保税油经营企业队伍再获扩充,截止2021年6月底,中国保税燃料油经营企业增至18家,全国牌照企业5家,地方区域牌照13家(舟山区域牌照11家,深圳区域牌照2家)。

  6月,2021年第一批低硫燃料油增补配额下放,共计300万吨。其中,中石化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205万吨;中石油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73万吨;中海油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22万吨。

  据金联创了解,2021年中石化旗下炼厂低硫燃料油生产水平提升较为明显,在5月中旬第一批配额用完之际,便向商务部申请下放第二批配额,但由于获得配额的五家集团配额使用情况各异,其中中化和浙石化2021年均未生产低硫燃料油,故商务部仅对正常生产低硫燃料油且配额使用率较高的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下放了第一批的增补配额。

  8月,2021年第二批低硫燃料油出口配额下发共计300万吨。其中中石油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83万吨,中石化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193万吨,中海油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24万吨。第二批配额同第一批的增补配额类似,仅针对今年正常生产低硫燃料油且配额使用率较高的三家集团下放。

  据天津港集团消息,9月28日,天津港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在燃供公司正式启动,燃供公司成为天津首家启动天津港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的企业,这也是天津自贸区首个油品政策正式落地。

  燃料油混兑调和是一种成熟的加工方式,通过混兑调和,保税燃料油的油价成本进一步降低,与新加坡等国际重要加油港口价差不断缩小,能够有效提高天津口岸保税船供油业务市场竞争力,为环渤海区域港口保税低硫燃料油供应提供充分的货源保障。

  天津港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是自贸区政策创新和政企协作的体现,也是燃供公司业务的一项重大突破,能将原有的单一保税油仓储、供应业务拓展升级为保税油储运、调和加工基地,乃至打造环渤海保税油调和中心、加注中心和分拨中心,进一步提升天津港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对国际航行船舶的吸引力,为天津地区保税燃料油业务增添新的动力,对公司发展和效益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11月,2021年第三批低硫燃料油出口配额下发共计100万吨。其中,中石油获得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33万吨,中石化获得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58万吨,中海油获得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9万吨。

  分企业来看,第三批配额仍然针对今年正常生产低硫燃料油且配额使用率较高的三家集团下放。而中化及浙石化两家企业因本年度未进行低硫燃料油生产,被扣减了原有的低硫燃料油出口配额,其中中化扣减23万吨,浙石化扣减38万吨。

  整体来看,2021年低硫燃料油出口配额累计下发1200万吨,扣减61万吨,故2021年低硫燃料油可用出口配额为1139万吨。

  2021年11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并向社会公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此文件明确指出支持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业务,提升国际航运综合服务能力。赋予上海市、广州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允许广州市、深圳市保税油供应企业在广东省范围内开展保税油直供业务,进一步增强国际航运综合服务能力,吸引国际航行船舶。

  (上海和广州),不仅标志着中国保税船用油市场继续开放,也将大大促进上海和广州保税船加油业务的发展。